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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违约(补办)手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26文章来源:就业网站 浏览次数:

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违约(补办)手续管理办法

为保护我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校毕业生办理违约手续要求如下:

一、办理程序

毕业生提出违约申请(填写违约申请表,详见附件)---学院审核(学院学生工作主管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提交相关材料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招生就业工作处审核(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新就业协议书。

二、违约所需的材料内容

1、 原用人单位方提出违约,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需原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及其联系电话)。

(2)毕业生需填写违约申请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

(3)毕业生须提供原签订的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2、 毕业生提出违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需原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及其联系电话)。

(2)毕业生需提供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原件(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及其联系电话)。

(3)毕业生违约申请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毕业生个人情况说明材料。

(5)毕业生须提供原签订的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3、就业协议书丢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需提供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原件(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及其联系电话)。

(2)毕业生补办申请表,由学院学生工作主管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毕业生个人情况说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办理违约须首先在学校就业网就业管理系统中完成已签约信息确认,如未完成将不能办理违约手续。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所填写内容,务必真实有效。

3、就业协议书关系到毕业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请择业双方做出慎重决定。

4、毕业生在申领新就业协议书两周内必须完成学校就业网就业管理系统中完成违约申请及签约登记手续,并将所签新协议书交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5、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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