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表彰陕西省模范职工之家、陕西省模范职工小家的决定》,我校机电工程学院工会被授予“陕西省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近年来,机电工程学院工会在校工会、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行政的大力支持和学院教职工的积极参与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加强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创建和谐校园、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建设职工小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表彰活动由陕西省总工会组织,评选活动历时半年,经过层层选拔,2015年陕西省高校系统共有2所学校工会获得省级“模范职工之家”、2所学校分工会获得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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