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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微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精准资助”工作机制,精准施策,着力做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措施精准,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原则上为我校2015-2016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在生活、学习上有特殊困难或在全面发展上有迫切需求的学生。

二、资助形式

学校面向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征集受助意愿,学生根据自身需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具体的受助意愿分为学业提升类、生活辅助类、全面发展类等。学校根据学生需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酌情资助,每人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500元。

三、资助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3月31日前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微资助”申请表》(附件1)交至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对学生上交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获批学生申请表(附件1)、资助名单(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10日前报学生资助中心。

(三)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财务处履行发放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强力落实,将此项工作作为我校实施“精准资助”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坚持条件,确保学生受助意愿实事求是,符合实际需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申报受助意愿,但每个学生只能享受一种受助意愿,资助名额控制在本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总数的5%以内。

(四)各学院要做好助后管理工作,详细掌握获得“微资助”学生资金使用情况,并于4月25日前将学生支出相关凭证进行收集整理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度“微资助”申请表》

2.《XX学院2016年度“微资助”学生名单》(样表)

3.《XX学院2016年度“微资助”汇总表》(样表)

西安工程大学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度“微资助”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

学院

专业班级

学号

联系方式

受助类别

受助意愿

资助金额

本人签名:

学院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1. 学院班级不可简写

2. 照片统一要求1寸彩照

3. 申请理由不少于150字

附件2

XX学院2016年度“微资助”学生名单(样表)

一、学业提升类(共XX人)

班级

姓名

学号

金额

服工14(1)班

100元

二、生活辅助类(共XX人)

班级

姓名

学号

金额

三、全面发展类(共XX人)

班级

姓名

学号

金额

附件3

XX学院2016年度“微资助”汇总表(样表)

学院

资助类型

人数

资助金额(元)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学业提升

生活辅助

全面发展

其他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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