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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6-04-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2015年开始进行的一项全国赛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突出我校纺织服装办学特色,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特制定西安工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大赛目的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大赛的任务重在作为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措施,结合纺织行业与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副主任委员:教务处处长;

成员: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科技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部、工程训练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大赛每年举行一次,由学校主办。组委会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校团委、科技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紧密协作,分工负责,共同完成大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聘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校内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作品的初选、评比等专业工作。

(三)大赛具体承办单位

大赛承办单位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主要负责大赛的作品收集、校赛组织等具体承办工作。

四、具体方案

(一)时间安排

西安工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宣传阶段:3月份

校团委负责全校各级团组织的宣传动员工作,学生处负责各学院学生的动员宣传工作,教务处、学院负责教师的宣传动员工作,尤其是要积极组织动员学院内部及跨学院组队参赛,各学院充分发动教职工和学生,宣传动员,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召开项目研讨会议,解读教育部的竞赛通知,研讨参赛主题和参赛选题,对有意向的团队提供指导性意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与支持,同时组织学生观看《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片》,让学生了解“互联网+”的内含及模式。

2. 报名阶段:4月份。各学院组织大赛作品的推荐工作,每个学院至少向学校推荐15件作品,并组织学生报名。

3. 比赛阶段:5月份。参赛作品由各学院团总支负责汇总上报,承办单位负责大赛作品的收集、组织工作。作品由大赛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4. 颁奖总结阶段:6月上旬。

获奖选手进行颁奖总结,提交作品最终版,上报陕西省赛区组委会。

(二)参赛项目主要内容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奖励办法

(一)西安工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级别为校级,获奖者将按校级进行奖励;

(二)获奖作品将按相关规定要求推荐参加陕西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省比赛级别为省级,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参赛指导老师相应工作量,并对获得奖项的老师及学生按学校相关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六、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设立专业竞赛专项经费近80万元,供学校各类专业竞赛使用。

西安工程大学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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