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系列—-西安工程大学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5-06-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毕业离校时,本人应及时办理并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办理接转手续。

二、党员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具体流程:

四、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联系并确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代理单位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代理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办理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毕业后留在原院(系)读研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需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但不需具体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只需院(部)级党委、党总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调整到新的党支部即可,校内跨单位转接需经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中转。

五、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转往陕西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一般为所往基层党委;转往陕西省外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

六、没有正常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办理: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因变更信息或遗失的,需要到校党委组织部补办,变更信息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并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遗失补办需由原学院开具证明;若已超过介绍信有效期但在6个月以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需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由院(部)党委、党总支提出初审意见,党委组织部复审通过予以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介绍信开具超过6个月,原则上不再予以补办。补办具体流程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七、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的区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入党材料是党员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的一部分,在党员毕业离校前应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转接,不允许本人自带党员档案材料。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与人事档案去向单位可以相同(如毕业生党员将个人档案托管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该中心党组织),也可以不相同(如安康市籍的毕业生党员,将个人档案托管在安康市人才服务中心,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户籍所在街道党组织)。毕业时仍为预备党员的,为便于毕业后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建议将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往同一单位(比如统一放在某一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八、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第三联),统一寄回至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西安工程大学213信箱),党委组织部收,联系电话029-83116230;或将回执传真至029-83116230。

九、请记住所在院(部)级党委(党总支)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老师和校党委组织部的联系方式,有问题要及时联系。

校党委组织部电话:029—83116230

校党委组织部网址: http://zuzhibu.xpu.edu.cn

打印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