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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院系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客观总结分析已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的现状(即创新性、学术水平、成果价值、已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综合因素),积极推荐请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和要求:

(一)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申报。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论文、论著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日,并且提供研究成果被相关评价、引用、转载或采用等证明。每项推荐成果的代表作不超过15篇。

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并提供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

(二)推荐评奖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1),推荐书填写必须真实、规范,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三)被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按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凡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科技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推荐本奖励,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学校须在推荐材料中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每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1人。

(四)被推荐的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五)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每个成果的推荐书1式5份(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可退回);附件材料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另加封面或塑料皮。

(二)因省教育厅对2014年度奖励推荐工作时间做了相关调整,故工作安排较往年时间提前,请拟推荐奖励的课题组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月14日之前,课题组按要求组织奖励推荐材料;

11月14日,报科技处,科技处对拟推荐奖励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课题组修改并装订材料;

11月15日,科技处收取正式推荐材料,汇总项目,加盖学校公章;

11月18日(周一),送交省教育厅。

三、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并获一、二等奖的成果,教育厅可直接推荐参评“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请相关教师高度重视,积极准备。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本通知及《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201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可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下载。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02962779059

科技处

2013.10.24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doc

2014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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