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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努力实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数量、质量及获准率的提高,力争我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取得新突破,学校开始启动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准备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广泛动员,早准备、早动员、早组织。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报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点

负责部门

完成时间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调研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兄弟院校调研,走访各学院、实验室、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及基金获得者,听取有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建议。

科技处

2012年9月30日

2

申报任务下达

请各学院及科研基地负责人,组织高级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科技处

各学院

院士基地

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2年9月30日

3

国家基金申报分析

组织教师及科技人员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文件;分析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意见;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作经验报告及座谈。

各学院

2012年10月30日

4

申报指导,专家座谈

学校召开基金申报指导会议,将邀请国家基金评审专家进行基金申报指导,邀请有经验的老师做好项目指南解析工作,做好基金申报准备工作。

科技处

2012年11月30日

5

申报工作

请申请者参考前几年度申报指南以及资助项目情况,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找准切入点,组织材料,撰写申请书初稿,特别要注重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队伍安排等。

各学院

2012年12月30日

完成申请书一稿(2013年1月10日前),2012年12月下旬将国家基金委将发布2013年度申报指南,申请者根据申报指南,填写2013版申请书。同时将项目申报人、参加人员名单报送科技处。

各学院

2013年1月10日

6

申请书评审及收集工作

专家评审(2013年1月20日前)学校邀请相关专家对各学院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科技处

各学院

院士基地

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3年1月20日

完成申请书二稿(2013年3月1日前),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第二稿后报送科技处,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书的内容、形式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申请者。

2013年3月1日

7

报送基金委,申报工作结束

完成申请书最终稿(2013年3月10日前)。

科技处

2013年3月10日

二、工作要求

(一)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年度的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与科研主攻方向以及科研优势和特色,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项目申请要求,及早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教师、科研人员进行申报。减少项目申报的仓促性和盲目性,提高申报书质量和项目获准率。

(二)请各学院组织高级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积极申报。

(三)近五年,获得过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我校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的负责人务必申报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四)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校内外本学科领域专家对本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预评审指导,并对投送学科进行整体筹划,科学调整。

(五)申请人如果申请与去年同样或相似内容但未获得资助的项目,请务必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反馈给申请人的《自然基金未中标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特别是需要充实前期研究基础的,在项目申报前应尽快补充实验内容。

(六)学校支持跨学科、跨校际申报项目,支持并鼓励申报者在申请书撰写过程中积极寻求校内外同行专家的指导与帮助。各学科应尽快建立与博士、硕士毕业单位或与其科研业务密切的院校或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或国外专业实验室的科研协作关系,对申报项目的选题、拟采用的技术方法、创新性和特色等方面取得本专业导师、知名专家或国外著名学者的精心指导。

三、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学院及有关单位申报任务如下

单 位

数 量

单 位

数 量

纺织与材料学院

15项

机电工程学院

20项

电子信息学院

20项

管理学院

15项

环境与化工工程学院

20项

计算机科学学院

15项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10项

艺术工程学院

3项

理学院

20项

百人计划人才项目

5项

院士基地

1项

陕西省功能性服装面料重点实验室

1项

陕西省服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项

陕西省纺织印染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项

陕西省智能电网输变电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研究中心

1项

四、以上时间安排如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告时间有冲突,将另行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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