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西安工程大学党字[2012]5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项基金,并征集首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和类别
根据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及学科建设的需要,整合学科资源,本次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哲学;(3)语言学;(4)文学;(5)艺术学;(6)经济学;(7)管理学;(8)法学;(10)体育学;(11)其它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目的在于培育优势科研方向,为争取国家社科基金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等高层次项目做好预研,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研究项目
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研究项目,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我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参照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时代化 大众化)课题指南选题申报。深化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系统研究,推动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4.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请;
5.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项目
申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项目,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参照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问题自拟研究题目,切忌空泛抽象。
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3.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请;
4.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一般研究项目
申报一般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主要参照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南、2012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指南等,结合自己专业方向与学科发展方向进行选题,凝练学术方向、汇聚研究队伍、进行前瞻性的研究和战略规划,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科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局和学科创新发展、文化传承创新等解决重大理论或重大现实问题项目申报。研究成果应达到申报省部、厅局级科研项目的要求。
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为实现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上层次、成果上水平的总体目标,切实提高广大中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在出成果,学校将对完成情况好、有发展前景的项目予以滚动支持。对不按期完成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停止经费使用,直至取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资格。
三、项目实施年限,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完成期限为1年。起始年月一般从项目立项的当年七月算起,终止年月以全年的整倍数计(七月一日)。
四、申请书是申报、评审、验收研究项目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填报说明,认真填写。项目完成后,学校将按申请书的有关内容,逐一进行审核、验收,未达到预期目标者,不予以通过结题验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基金: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六、请各单位申报人员在校园网下载《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须报送电子文档和纸件,纸件一式1份,(统一使用A3纸双面打印),由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审查、签署意见。
七、申请书由各学院(部)科研秘书统一汇总报送校科技处,并填写《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西安工程科技学院校管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项目申报一览表
(详情、附件下载及原文请参见:http://www.xpu.edu.cn/news/zytz/2012511145237.htm)
联系电话:82330073
电子信箱:zhaoxueman85@yahoo.com.cn
联 系 人:赵雪曼 吴生
科技处
201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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