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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厅通知,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送工作已经开始。 请各学院(部)据此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各学院(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好人员质量关,将本学院(部)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出来,到国内重点高校进行访问研修(每学院(部)限报1名)。并请务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以电子版和纸制版(2份)两种形式报人事处。

附:《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文件精神,2012年,教育部计划资助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为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申请和录取工作,现将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一、访问学者申请者,首先必须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指标。然后,在武汉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纸质《推荐表》须由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院/系、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推荐表》同样须填写推荐意见。上述纸质和电子《推荐表》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报送我中心,以便完成录取和注册工作。

二、教育部直属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申请访问学者无需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材料由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直接寄至我中心即可。

三、今年开始,我中心试运行“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mis.train.whu.edu.cn)。访问学者申请者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推荐指标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直属高校分配账号和密码,登录该管理软件,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推荐表》电子版。

四、访问学者申请者在《推荐表》上填报志愿时,可在武汉中心网站主页左上方“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中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也可利用关键词进行检索。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申请者可填写三个志愿,我们将在申请者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助调剂至第二或第三志愿。建议访问学者申请者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以提高录取率。

五、申请者在填报志愿时若想选择不带星号的导师,可考虑申报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申报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请直接与接受学校管理部门联系咨询,按对方要求提交材料,待录取注册后由接受学校将名单报我中心备案即可。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不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六、访问学者申请者在选择学校时,须查阅接受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请点击武汉中心网站《2012年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请注意:少数高校不提供住宿,住宿须自行解决。

七、有关导师联系信息、学校招生简章、入学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访问学者申请者与接受学校管理部门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请点击武汉中心网站《2012年高等学校接收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

八、武汉中心在收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后,将根据访问学者个人条件和需求,审核确定并上网公布《推荐名单》,公布时间为五月上旬;武汉中心在收到接受学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后,将根据接受学科和导师情况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六月上旬;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我中心将根据访问学者报到情况确定《资助名单》,公布时间为十月下旬。

九、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研修期限必须为一学年(2012年9月—2013年7月),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入校后,访问学者要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并分别在访学开始、一学期结束、一学年结束时登录“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研修工作计划表》、《中期检查表》和《结业考核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访学期间通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跟踪管理访问学者的研修进展。

十、访问学者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情节严重者我们将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文 鹏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2845

电子邮件:gnfwxz@163.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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