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陕科成发〔2012〕14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客观地分析、总结已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实力状况(即创新性、学术水平、实用价值、社会经济效益等综合因素),积极推荐请奖项目,提早准备,精益求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了新要求,实行推荐前项目公示制度,要求所推荐项目必须在本校公示一周,因此,我校拟申请该奖励的老师务必于41前先将推荐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负责人、主要完成人员)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报奖项目必须是已获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2012年申报的厅局级奖励的拟奖项目也可准备参评。

3、 此次报奖项目必须是已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4、本年度所推荐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文、论著必须发表一年以上。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和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整体技术应用指正式投入应用,不含试验、试生产阶段);软科学研究项目须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评审并应用一年以上。

5、本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必须使用“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填写《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推荐项目须按推荐系统的使用说明填写,并生成上报文件和打印材料,推荐系统软件在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中心”下载。

6、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4月9日前将初稿报送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再正式装订。

请奖项目须提交如下材料:

(1)导出推荐书的汇总数据;

(2)每个项目提交书面推荐书12份,其中包括含附件的3份全套材料(一份为原件);

所有请奖材料请于4月10日前报送科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7、请奖有关系统和表格可在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

8、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张瑾 联系电话:82330072

打印责任编辑: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