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4〕2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工作部署,为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 复试录取工作组织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与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公布如下:
组 长:阚佩、赵小惠
副组长:付翀
成 员:肖渊、冯翊、成小乐、马林、孙戬
联系人:赵静
申诉电话:029-81369511(研究生秘书办公电话)
029-81369220(研招办)
二、 复试分数线
按照学校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划定复试分数线。
三、 复试形式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包括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和综合面试)以考生随机抽题等现场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1、复试平台
本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平台,通过双机位方式进行复试,请考生提前在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上下载安装好客户端及APP程序,并注册好自己的个人账号(考生需要两个账号,一个机位一个账号),提前测试好网络环境。
2、备用复试平台
本次复试备用平台采用“钉钉”平台。
3、具体会议号、密码等信息待会议启用时通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环境。
四、 复试工作程序和安排(包括复试流程和相应时间节点)
1、复试资格审查
正式复试前,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复试平台中以压缩包(RAR或ZIP格式)形式向报考学院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如下:
(1)应届生:
①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③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④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2)往届生: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特殊考生除满足(1)或(2)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②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③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
④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的公函(非全日制考生提供);
⑤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所有审核材料各学院应留存以备复查。
2、考生复试要求:
(1)设备: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两台电子设备,将其中一台视频设备架设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复试监控,另一台设备用于复试面试。
(2)环境和材料:复试时桌面始终要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手机提前做好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的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每一位考生全程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随时备查。
3、演练时间:
2024年3月29日学院会安排网络环境测试,包括复试平台腾讯会议软件测试。请所有考生做好软硬件、网络环境准备,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配合我院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的模拟、演练。
4、复试时间:
2024年4月1日9点学院将进行正式复试。请所有考生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环境准备,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按照我院安排顺序依次参加线上复试。
5、复试内容:
复试由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内容应与学校《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 录取工作
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40%。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考生总成绩排队,根据确定的指标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详细信息见《西安工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六、 其它
1.以上办法和工作进度,如与教育部、学校文件的精神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研究生院的精神为准。
2.如不能按时参加我院复试,视为放弃。
3.联系人及电话:赵静(029-81369511)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