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积极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经本人申请,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年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以下同学符合国家助学金资格,拟认定为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12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地点:机电楼202办公室
机电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