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2015级学生中开展“新生学习生活引导月”活动的通知

2015/09/18            

新生入学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对帮助新生了解大学生活,尽快地适应大学生活,明确大学学习目标,迈好大学生活第一步具有重要意义。现针对新生特点,在2015级新生中开展“新生学习生活引导月”活动,根据工作安排,可贯穿整个学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与意义

通过“新生学习生活引导月”活动的开展,使2015级新生了解大学的学习、生活,尽快适应大学环境,继承学校优良传统,顺利完成三个转变,一是从父母和师长庇护下的孩子到成人、合格公民的转变;二是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转变;三是从盲目被培养到理性的专业兴趣爱好和善于规划的转变。使他们身心健康、愉快、顺利地度过大学生活。

二、活动主题

实现三个转变 引领大学新征程

三、活动要求

1. 制定方案。于2015年9月18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组织对各学院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学院将活动总结于11月7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2. 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座谈会,通过座谈,处理好老师与学生、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了解学生对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促进学校的学生工作。

3. 典型案例引导。各学院根据通知精神,重点结合我校学生中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例为范本,通过讲座和报告会等形式,联系校纪校规和学院实际开展工作。

4.“新生学习生活引导月”活动自2015年9月18日起至10月18日结束,教育内容可以贯穿整个大学四年期间。

四、活动内容

1. 思想政治教育。深刻领会和学习高勇校长在2015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上《承继“七星灯火” 扮靓“骊山晚照”》的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转变观念,坚定自己的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2. 安全教育。对新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围绕当前安全形势、校纪校规、人身财产、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网络交往、心理健康等内容,利用《安全教育课》、知识讲座等形式,认真筹备、组织各项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切实发挥安全教育活动的实际效用。

3. 学风教育。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新生中组织开展学风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学风建设的重要性,结合《西安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优良学风和优良班风意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基础。继续在新生中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专业介绍等活动,向学生重点介绍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安排以及重要教学环节的学习方法,使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并明确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同时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与新生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新生的学习热情。

4. 爱国爱校教育。利用重大活动、节日等契机,把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教育新生把爱国主义情感建立在刻苦钻研专业知识、立志成为国家、社会栋梁之才的坚实基础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参观校史馆、纺织历史博物馆、学唱校歌等为鲜活教材,帮助学生了解学校办学传统、治学理念、认识校园,引导学生熟悉大学生活特点、特色,了解校园环境,使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教育新生积极弘扬“实业报国,负重奋进”的办学传统,努力践行“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增强他们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培养、巩固新生的爱校荣校情怀。

5. 校纪校规教育。各学院在开展校纪校规教育及《安全教育》课授课时,重点介绍《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申诉规定》、《学籍管理规定》、《大学生校园文明规范》、《学生奖学金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等,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学校的规章制度。强化新生自律意识,增强新生对我校在校学生学习、生活事项管理制度的认识。

6、心理健康教育。学院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传授心理学知识,优化学生心理素质。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困难新生的心理状况,认真做好2015级新生心理状况普查工作,及时发现心理异常学生做好有针对性的追踪、帮扶工作。

7.基础文明道德教育。要在新生中开展审美观教育,引导学生展现当代大学生健康的精神风貌,提高鉴别美与丑的能力;开展着装礼仪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倡导“尊重”观念;加强诚信教育,组织学习《诚信评价细则》等规定,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通过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

8.自强自立意识教育。对新生,特别是贫困学生进行自强自立意识的教育,组织新生学习了解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正确对待家庭经济困难,立足自身,自强自立,发奋学习,在申请资助、贫困生认定等工作中诚实守信,在获得各项资助后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养成感恩回报意识。

9. 新生学生干部培训。各学院通过举办“新生学生干部培训班”、“舍长培训”、“班长培训”等,对新生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增强新生学生干部的各种能力,使学生干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开展工作的骨干队伍。

10. 继续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各学院在军训法制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地开展法制授课、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宣传法律常识、典型案例学习,加强大学生的底线教育,上好法制教育第一课。

11. 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按照“学生全员覆盖、突出入学新生”的原则,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揭露邪教的本质及其危害,宣传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的政策,营造浓厚的反邪教氛围,增强学生警惕邪教、反对邪教的意识,提高识别邪教、抵御邪教的能力。

在以上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相关处室可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对2015级学生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印发相关学习材料,共同做好对新生的学习生活引导活动。

/ 打印 /    / 关闭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