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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5/08/27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了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平、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筑牢青年学生为实现中国梦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在大学生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学生教育、培养的全过程中去,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学生的价值准则、精神追求和道德规范。

二、工作目标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转化为大学生的精神信仰,内化为学生的思想道德,外化为学生的行为准则,使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立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从而形成思想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熏陶多位一体的育人模式,为把祖国建设好、发展好而努力奋斗。

三、主要内容

1、形势政策教育

各学院(部)要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组织报告会、讲座、班级讨论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定学生的理想信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法制法规教育

要坚持定期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法制法规,明确法律底线,同时要学习国家、学校有关大学生管理方面的校纪校规,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制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使学生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正确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文明守纪的大学生。

3、爱校荣校教育

要始终树立“校兴我兴,校荣我荣”的观念,引导学生读校史、知校情,用学校发展史上培养出来的优秀校友作为激励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教材和榜样,加强对学生主人翁精神的培养和锻炼,教育学生热爱学校,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合理享用教学资源和公共设施设备等,自觉践行“讲团结、比贡献、促发展”的奋斗精神;积极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用理性、文明、友善的形式表达自己对母校的留恋,引导青年学生在新的人生征程上用实际行动为母校争得荣誉。

4、文明养成教育

以《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行为准则》为基本内容,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基础文明常抓不懈,切实开展好文明守纪教育,重点引导好大学生文明学习,公平有效享用教学资源;文明举止,规范大学生日常行为;文明生活,创建健康和谐的宿舍文化;文明上网,提升大学生的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等。用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讲文明、重品行、树新风。

5、传统文化教育

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关心国家命运,自觉把个人理想和国家梦想、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面向学生开展“勤俭节约从一滴水、一粒米、一度电、一张纸、一分钱开始”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努力培养青年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6、道德实践教育

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教育,促进大学生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

7、网络引导教育

以网络传播引导为重点,充分利用主题教育网站、辅导员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开辟互动交流板块和话题专栏,开展网络宣传讨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网络服务和网络文化中,搭建网络文化交流平台,引导相关主题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关注学生相关网上言论,加强对校园交互社区、网络即时通信等的舆论引导,推动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网络环境与积极舆论氛围。

8、防范和抵制校园传教活动

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校园内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校园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社团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坚决抵制宗教类极端、暴力等思想的传播,对于参与一般类活动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引导和转化;对于组织极端宗教类活动的人员,要依法严处,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四、教育形式

1、宣传引导。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应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利用网络、校报、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引导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课堂教育。相关部门要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党课、团课等课堂教学时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势政策教育等重点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系统地开展相关理论的教育教学工作,把传授知识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3、活动形式。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策宣讲、专题讲座、参观学习、读书分享、观影活动、征文比赛、图片展览、演讲比赛、辩论比赛、志愿服务和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确保学生人人参与、人人知晓、人人践行。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把在大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长期工作,将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列入本单位学生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安排。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院(部)要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并号召学生党支部、学生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积极参与,发挥学生组织作用,扩大影响力,提高活动质量。

3、积极落实,及时总结。各学院(部)要按照学校整体安排,积极落实各项教育活动,及时总结,加强交流,保持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和长效性,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4、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各学院(部)要采取切实方式强化学生日常教育后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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