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桑麻基金会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纺织之光奖教金”和“桑麻奖教金”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好评,超额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风严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无教学事故发生。
(三)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努力从事专业、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近三年(自2009年6月30日起)须取得以下科研成果。
1、纺织之光奖教金
(1)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且被SCI、SSCI、EI、ISTP等检索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或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2、桑麻奖教金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或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特别优秀者。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册在岗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近五年来已获该奖者原则上不重新申报)。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
纺织之光奖教金奖金额为10000元/人,共评选2人;桑麻奖教金奖金额为6000元/人,共评选5人。
四、推荐程序
(一)候选人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奖教金评审表》或《桑麻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论文、教学科研成果奖明细表》、主要事迹材料各一份;
(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人事处,并报送电子版。
(三)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纺织之光奖教金和桑麻奖教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五)评审通过者经公示后,上报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桑麻基金会。
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奖教金评审表》
2、《桑麻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
3、《论文、教学科研成果奖明细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xpu.edu.cn/news/zytz/201273113507.htm
西安工程大学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